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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灭火系统气体超压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发布时间:2021-11-13 09:38浏览次数:
  气体灭火作为一种灭火形式,以其优异的性能和灭火效率在市场上得到广泛应用。但是,气体灭火系统作为一种化工产品,也有其危险性,是正常的。而且我们不能忽视两大危险源。今天我们来讲解一下气体灭火设备需要注意的两大危险源。以后我们用煤气灭火的时候,也需要注意它们。但是我们从对设备的了解开始,正规厂家生产的气体灭火设备不需要担心设备安全。

  一是瓦斯超压的风险;第二是窒息和中毒的风险。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相关规定和相关压力容器贮存规定应有直接通向室外或疏散走道的出口。预制灭火系统安装的瓶室和保护区的环境温度为-10~50,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储存装置的环境温度为0~49。

气体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气体超压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1.气瓶在使用过程中,瓶体长期处于受压状态,瓶体的耐压性能可能受到外界污染和内部介质的影响。
  2.气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检验,达到报废年龄的必须报废,符合【0x9A8B】(tsgr 0006-2014)的规定。钢瓶的永久标志(钢印标志)、报废年限、周期检验周期、检验标志和合格要求《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都有严格的规定。
  3.气瓶搬运、装卸、储存和使用的安全规定,请参照【0x9A8B】(GB/t 34525-2017)的相关规定。
  4.设置在保护区内的预制灭火系统的充气压力不应大于2.5兆帕。
  5.对于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等类似系统,储存装置处于长期高压状态,对储瓶室的要求更为严格。除了满足储瓶室的一般要求外,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高压容器储存的规定。
  6.当联合分配系统启动时,选择阀应在容器阀之前或同时打开。
  7.管网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应设在专用储瓶室,储藏室靠近保护区。
  8.存储装置的设置便于操作、维护和避免阳光照射。操作面与壁面或两个操作面之间的距离不小于储存容器外径的1.0m和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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